经网上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等环节,现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参加体能测试考生可于2025年10月30日09:00—2025年11月02日13:30电脑端登陆报名网站(http://sjz.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3642)自助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
一、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
体能测试时间:2025年11月02日(星期日),具体时间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体能测试地点:辛集市第一中学操场(辛集市市府东大街109号)
如遇特殊天气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考试时间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公告,保持手机畅通。
二、体能测试的内容及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纵跳摸高(可测3次)、10米×4往返跑(可测2次)、1000米(男)跑(可测1次)共3个项目。合格标准如下:
项 目 | 30岁(含)以下标准 | 31岁(含)以上标准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cm | |
体能测评不计入招聘综合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另行安排补测,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需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二)考生到达现场后,在指定地点列队。
(三)考生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向工作人员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身体不适的,要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及相关电子设备工具等,已携带的要主动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试场地;不得主动向考官报告和透露个人姓名,违反者取消资格。
(六)进入测试场地后,按照指挥员口令开始测试,测试采用逐项淘汰程序,合格者进入下一测试项目,不合格者由引导员带出考场。
(七)考生须提前安排好时间,注意往返交通安全,并做好测试前热身准备等工作,防止出现意外受伤等情况。
附件1: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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